2024年度烏魯木齊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按照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和《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標準》、《住房公積金歸集業務規范》的有關規定 , 結合本市實際,現就調整 2024 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比例以及月繳存額上下限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2024年度烏魯木齊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通知】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時間
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工作自2024年6月26日起實施,7月31日結束 。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及計算口徑
(一)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構成
自 2024年6月26日起,各繳存單位應以 2023 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作為該職工本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 。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計算,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以及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下限
依據烏魯木齊市統計局公布的上一年度當地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平均工資標準,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上限為31970元(127879÷12×3=31970元),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 12%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上限為 7672 元 。
依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網上對外公布的烏魯木齊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月工資基數下限為1700元,按職工本人和單位各5%的繳存比例計算月繳存額下限為170元 。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公示和審核
各單位應如實調整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月繳存額應予以公示 。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對單位住房公積金基數調整情況進行抽查審核 , 被檢查單位應如實提供相關部門核定工資基數的有效證明 。
三、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不應高于12%且不應低于5%,同一單位職工的繳存比例應一致 , 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應一致 。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變更或緩繳
繳存住房公積金確有困難的單位 , 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工會討論通過形成決議 , 并經我中心審核后報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方可申請降低繳存比例(不低于 5%)或緩繳 。
五、基數調整注意事項
2024年年度基數調整工作統一采取網上營業廳申報,需注意事項如下:
1.各繳存單位須在2024年6月住房公積金匯繳核定、入賬后方可調整當年繳存基數,調整完畢后啟用新基數核定繳存 7 月份住房公積金 。
2.各繳存單位需調整繳存比例的要在繳存基數調整前到各分中心、管理部先辦理審核手續,后進行匯繳核定 。
3.本年度繳存基數不作調整的單位,提供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的決議,報繳存單位所屬分中心、管理部審核后,予以核定 。
4.各單位在調整基數的同時,審核系統中原有的單位基本信息,如:單位性質、經辦人及聯系方式等是否正確 。如有變化,請及時變更,以便于后期業務辦理及數據統計 。
具體可登陸烏魯木齊住房公積金單位網廳 ( 網 址 :https://xjgjj.xjjs.gov.cn/wlmqgjj/)進入年度基數調整模塊查閱、下載和辦理 。特此通知 。
烏魯木齊公積金管理中心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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