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太原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通知


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于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
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 , 將對2024年度(即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進行調整,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各單位應當在辦理2024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后,自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之間 , 進行本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調整;逾期調整,應當從7月份開始補繳 。
二、繳存基數
1.自2024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23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后,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再變更 。

2.2024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或者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 , 應當從參加工作或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2024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 , 應當從調入單位發放工資之日起繳存住房公積金,以調入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上述兩種情況繳存基數在本年度內不再進行調整 。

3.按照太原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3年太原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108110元計算,本年度繳存基數上限為27027元;最高月繳存額為6486元(其中:單位3243元 , 個人3243 元) 。
三、其它規定
本通知未規定事項,請按照《太原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關于做好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工作的通知》(并公積金(2023)19號)執行 。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 , 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積極做好2024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調整工作 。
【2024年度太原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通知】來源:https://zfgjj.taiyuan.gov.cn/tzgg/20240628/3013944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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