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在武漢辦理身份證條件 異地在武漢辦理身份證條件要求

異地在武漢辦理身份證條件 異地在武漢辦理身份證條件要求

1、異地身份證在武漢換領/補領條件:
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地區合法穩定就業、就學、居住的公民,可以向其現居住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補領身份證 。
2、異地戶口在武漢首次申領身份證條件:

湖北省公安廳已在全省全面啟動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工作,山西、內蒙古、吉林、黑龍江、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海南、重慶、貴州等1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及遼寧、上海、江蘇、廣西、四川、云南、西藏、甘肅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部分地區在湖北省合法穩定就業、就讀、居住的居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政務服務中心戶籍窗口提出申請,無需返回戶籍地辦理 。

【異地在武漢辦理身份證條件 異地在武漢辦理身份證條件要求】下一步,湖北省公安廳將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加強與全國其他省市協作配合 , 進一步擴大首次申領居民身份證“跨省通辦”業務受理范圍,方便群眾就地就近申領居民身份證,讓信息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最大限度方便人民群眾

不予受理居民身份證異地辦理的情形:
(1)申領人提供的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證號碼、常住戶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區、直轄市內住址變更除外)與人口系統中信息不一致難以確認身份的;
(2)申請人相貌特征發生較大變化,且居民身份證未登記指紋信息,難以確認身份的;
(3)有偽造、變造、買賣、冒領、騙領、冒用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和買賣、使用偽造的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護照、駕駛證等國家機關證件行為的;
(4)屬于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推送的不良信用記錄人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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