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條件+程序 沈陽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救助申請指南


沈陽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救助申請指南(材料+條件+程序)
一、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救助的申請程序
戶主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可以作為申請人,向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直接提出書面申請,或向社區(村)居民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材料+條件+程序 沈陽低保及低保邊緣家庭救助申請指南】

申請人有行為困難的,可以委托所在地社區(村)居民委員會代為提出申請 , 代理人需經社區(村)居民委員會集體研究確定并登記備案 。申請人及其法定義務人需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手續 。
二、申辦低保、低保邊緣家庭應提供的證明材料

身份類證明、家庭收入類情況證明、家庭財產情況證明三類材料 。對享受家庭收入扣減或分類上浮的特殊人員家庭,需核查申請人的喪失勞動能力、大病重病、學籍等證明材料 。
對于能夠通過沈陽市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系統或沈陽市低保救助服務管理平臺比對查詢的材料,不需申請人書面證明材料 。申請人對信息化查詢結果提出異議的 , 需核查申請人的相應佐證材料 。

三、低保、低保邊緣家庭審核確認條件
一般情況下 , 應同時具備三個條件:
(1)具有本市戶籍;
(2)共同生活家庭成員人均收入和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低保標準或低保邊緣家庭認定標準;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沈陽市有關規定 。
【注】2022年1月起,具有法定贍撫(扶)養關系且與本市戶籍家庭成員長期共同居住生活的外埠戶籍人口,可按照共同家庭成員身份在我市申辦低保和低保邊緣家庭 , 由持有沈陽市戶籍的家庭成員以家庭為單位提出救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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