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區哪些情況不能申請公租房了 金華市區哪些情況不能申請公租房


金華市區哪些情況不能申請公租房
【金華市區哪些情況不能申請公租房了 金華市區哪些情況不能申請公租房】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請公共租賃住房保障 。
(一)擁有價值15萬元以上汽車或兩輛以上汽車(車輛價值以銷售發票上計稅金額為準 。家庭成員間變更轉移的,按首次購買車價計算);

(二)家庭人均貨幣資產高于家庭人均保障面積乘以上年度金華市本級商品房均價的總額;商品房均價以統計部門數據為準 , 若統計部門無相關數據的 , 以房地產交易部門統計數據為準;
(三)企業投資(含出資認繳額)超30萬元;
(四)公積金人均月繳存額超1400元(個人繳存額和單位繳存額合并計算,從事公益類特定工種人員不受本項條件限制);
(五)在市區城鎮范圍內已獲批集體宅基地的;
(六)申請時已享受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七)服刑在押人員 。
因社會經濟發展及市區住房保障情況,需調整上述標準的,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財政部門予以調整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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