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違規參保繳費處理辦法

湖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違規參保繳費處理辦法

湖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違規參保繳費處理辦法
參保人員按規定不應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期間(含弄虛作假形式的)繳納了養老保險費的,作違規參保繳費處理,一律不計算為繳費年限(含視同和實際繳費年限),相應期間的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由原社保經辦機構退還參保人員 。

【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繳納規定】
全省范圍內各類企業、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中不符合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條件的職工,應依法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單位和個人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在我省注冊登記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具有我省戶籍的未在用人單位參加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和其他靈活就業人員(以下統稱靈活就業人員),可自愿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湖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違規參保繳費處理辦法】


單位和靈活就業人員按照屬地原則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其中,在省市場監管部門登記的企業,經營地在市轄區或州政府駐地的在市州社保經辦機構參保,其余的在經營地所在的縣市社保經辦機構參保;其他單位按對應登記、批準設立部門的層級分別在省、市州、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參保;靈活就業人員憑身份證或居住證 , 到身份證或居住證發放部門對應層級的縣市區社保經辦機構參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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