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保障性租賃住房的租金標準 , 由市住建局和市發改委共同制定,報市政府批準后實施 。每一保障性租賃房項目的租金標準,均在申請受理公告中予以公示,按分配的房屋建筑面積收取租金 。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一般每三年調整一次,或者根據市場租金變化適時調整 。【南陽市中心城區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

申請人在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時,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故意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的 , 不予受理;以欺騙等不正當手段登記為輪候對象的 ,  由市、縣級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門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并記入《南陽市住房保障綜合管理服務系統》 , 取消其登記,五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保障性租賃住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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