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職工如何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點?


一、常州參保人員在多個地方工作并參保,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如何確定待遇領取地?
參保人員在多個地方工作并參保,達到待遇領取條件時 , 按下列規定確定待遇領取地:
1.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戶籍所在地的,由戶籍所在地負責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2.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滿 10 年的 , 在該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當地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 , 且在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所在地累計繳費年限不滿 10 年的 , 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回上一個繳費年限滿 10 年的原參保地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4.基本養老保險關系不在戶籍所在地,且在每個參保地的累計繳費年限均不滿 10 年的,將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及相應資金歸集到戶籍所在地 , 由戶籍所在地按規定辦理待遇領取手續,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

二、職工退休應符合哪些條件?
參保人員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 。
參保人員達到國家和省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十五年的,可以申請延長繳費至十五年或者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 , 按照規定享受相應待遇,也可以書面申請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領取個人賬戶儲存額 。
【拓展】
【常州職工如何確定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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