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 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


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
濰坊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聯動,金額為下轄區市(縣)最低工資標準的90% 。濰坊失業保險金分為1980元,1809元兩種檔次 , 安丘市、高密市、臨朐縣、昌樂縣、昌邑市、青州市執行1980元,其他縣市執行1980元 。
濰坊各區市(縣)失業保險金標準區市(縣)金額濰城區奎文區坊子區寒亭區峽山區濱海區高新區諸城市壽光市1980元青州市安丘市高密市昌邑市昌樂縣臨朐縣1809元



為貫徹落實失業保險金標準與最低工資標準掛鉤聯動機制,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險保障能力 , 兜牢民生底線,自2023年10月1日起,山東將按照調整后的最低工資標準的90%同步上調失業保險金標準 。
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標準分別為: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煙臺市、濰坊市5市的部分市(區)和東營市、威海市2市所轄縣(市、區)失業保險金標準由原來每人每月1890元調整為1980元,增加90元;濟南市、青島市、淄博市、棗莊市、煙臺市、濰坊市、濟寧市、泰安市、臨沂市、濱州市10市的部分縣(市、區)和日照市所轄縣(區)由原來每人每月1710元調整為1809元 , 增加99元;淄博市、棗莊市、濟寧市、泰安市、臨沂市、濱州市6市的部分縣(區)和德州市、聊城市、菏澤市3市所轄縣(市、區)由原來每人每月1530元調整為1638元,增加108元 。
申領失業保險金需滿足的條件
①參保繳費1年以上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主動離職不可以申領失業保險金哦~
哪些情形屬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勞動合同期滿或用人單位主體資格消亡終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客觀條件發生重大變化等原因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因勞動者違紀、違反規章制度等原因,或雖無過錯但不能勝任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
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
【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 濰坊失業保險金領取多少錢】因用人單位欠薪欠保等違法行為導致勞動者主動解除勞動合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
可領取期限
用人單位和本人累計繳費滿1年不足5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2個月;
累計繳費滿5年不足10年的 , 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18個月;
累計繳費10年以上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最長為24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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