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揚州高郵市中等學校招生政策 高郵中學招生簡章


2024年高郵市中等學校招生工作方案
為切實做好2024年中等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根據揚州市教育局《關于做好2024年全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揚教發〔2024〕22號)文件精神,現就我市今年中等學校招生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市有關中等學校招生工作的要求,堅持從實際出發,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深化中考及中招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適應素質教育要求的科學評價機制和考試招生制度,促進教育公平,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推動普通高中教育和職業教育協同發展,促進創新人才培養和學校特色發展 , 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教育需求 , 為高郵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筑好人才基礎 。
二、招生對象及條件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對象為應屆或往屆初中畢業生(含隨遷子女),其中理化生實驗操作合格,地理、生物畢業會考科目成績均達到C等級及其以上方可報考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藝術素質測評C等級及以上考生方可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 。
三、招生計劃
今年全市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報名4497人 , 按照100%升入高一級學校的要求,計劃招收普通高中新生3075人,綜合高中新生80人;計劃招收職業中專新生942人;計劃招收五年制高職、普通中專新生400人 。
為了幫助品學兼優、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繼續高中學習,并享受優質的教育資源,今年在第一中學、第二中學、三垛中學、臨澤中學各設宏志班1個 。
具體招生計劃如下:
1.普通高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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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綜合高中班招生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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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普通高中招生
1.揚州市教育局劃定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 。
2.繼續執行熱點高中招生計劃70%定向分配政策 。今年高郵中學作為我市的熱點高中,招生計劃840人的70%作為定向指標生按初三享受分配生資格學生數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擇優錄??,录取控制栽嵾邮中学万G徽猩呦?0分以內 。指標生僅限于初中3年學籍和就讀均一致且志愿填報高郵中學的學生 。我市已明確,從2022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開始,將全市三所四星高中(高郵中學、第一中學、第二中學)招生計劃數的70%作為定向指標生,按初三享受分配生資格學生數比例均衡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擇優錄取 。
3.招生批次設置及志愿填報、錄取辦法 ??忌谥锌汲煽児记疤顖笃胀ǜ咧兄驹?,志愿共分四個批次 , 各批次填報及錄取辦法是:
 ?。?)第一批次:設高郵中學一個志愿(往屆生不得填報高郵中學) 。招生錄取時,①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錄取非計劃分配生,劃定高郵中學統一招生線,計劃控制,同分跟進 。②在高郵中學統一招生線(非指標生錄取分數線)下50分以內,按志愿在各初中學校享受分配生資格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計劃分配生,如計劃錄滿出現同分時,按語數外總分排序,如語數外總分相同 , 同分跟進 。③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補足招生計劃,同分跟進 。
 ?。?)第二批次:設第一中學一個志愿,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切線錄取,計劃控制,同分跟進 。
 ?。?)第三批次:設第二中學一個志愿,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切線錄取,計劃控制 , 同分跟進 。
 ?。?)第四批次:設平行志愿兩個,由考生在三垛中學、臨澤中學兩所學校中選擇填報,錄取時由高分到低分,按考生志愿順序投檔,計劃控制,同分跟進 。
4.強化會考及藝術素質測評成績在普通高中錄取以及在指標生錄取中的作用 。享受熱點高中指標生政策的考生,其地理、生物學科會考成績均要達到B及其以上等級 。會考成績達到C及其以上等級者方可報考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 。在外市參加會考的考生 , 會考成績合格一律轉換成C等級,可以報考三星級及其以上普通高中,但是不能享受熱點普通高中指標生政策 。藝術素質測評C及其以上等級考生方可報考四星級普通高中 。
5.規范特殊類型招生 。高郵中學、第一中學、第二中學優秀運動員、藝術特長生招生由招生學校根據揚州市有關文件精神確定報名條件、制定招生計劃及錄取辦法 , 市教體局統一組織現場專業測試,待中考成績公布后根據考生志愿按優秀運動員、藝術特長生錄取辦法錄取 。錄取人數納入學校招生計劃 。
按揚州市招生相關規定要求,在高郵中學繼續開展科技創新、信息技術、文學創作、英語口語等特長生自主招生工作 。支持高郵中學構建拔尖創新人才培養機制 。
五、中等職業學校招生
1. 在朝陽學校(民辦)舉辦綜合高中班 。朝陽學校綜合高中班,在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下30分以內,按志愿從高分到低分切線錄?。蘋刂疲指?。入學注冊普通高中學籍,高一年級開設普通高中課程,高一年級結束時由學校組織學生自主選擇參加普通高考繼續在該校學習普通高中課程 , 或者由學生自主選擇到高郵中專相關專業學習(包括中職職教高考班) 。
2.職業學校招生采取預約登記與市場招生相結合的方式 。預約登記生6月29-30日到預約學校辦理入學手續,未預約登記的考生憑準考證于7月1日前到相關學校報名注冊入學 。
六、中考加分照顧政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考生可享受照顧政策:
1.軍人子女,按照《揚州市軍人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試行)》(揚政聯〔2014〕3號)辦理 。革命烈士子女加分政策,參照軍人烈士子女執行 。
2.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子女,按照《市應急局 市教育局轉發應急管理部 教育部關于做好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及其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通知》(揚應急〔2019〕39號)辦理 。
3.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 , 按照《揚州市高層次人才子女就學保障實施辦法》(揚教發〔2022〕35號)辦理 。
4.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按照省公安廳、教育廳《關于做好公安英烈和因公犧牲傷殘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工作的意見》(蘇公通〔2018〕41號)辦理 。公安烈士的子女,中考錄取時按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的10%加分投檔;公安英模的子女 , 招生時加30分投檔;因公犧牲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20分投檔;一至四級因公傷殘公安民警的子女,招生時加10分投檔 。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公安民警子女,按照《揚州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公安民警子女教育優待實施辦法》(揚公安〔2023〕313號)辦理 。
5. 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子女和臺灣省籍的考生加10分并計入中考總分 。
如果考生同時符合以上五項加分中的多項加分條件,按其中最高的一項加分,不累計加分 。符合上述條件的考生,經當地相關部門審核確認后,第1、2、3、4項在招生時考生達到我市普通高中錄取招生線后加分投檔 。
七、招生工作時間安排
考生及家長要嚴格按規定時間填報志愿,領取《報到通知書》,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 。
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招生時間:
揚州教育考試院定于6月28日公布中考成績 。
考生在中考結束后填報普通高中、綜合高中班升學志愿 。
6月26日下午4時前學生上交確認后的升學志愿表,晚上7時為各校網上輸入志愿截止時間 。
6月28日教體局組織高中招生劃線錄取 。
6月29日上午各初中學校到市局招考中心領取被錄取學生的《報到通知書》,并發到學生手中 。然后學生憑準考證、報到通知書到錄取學校報到注冊 。被綜合高中班錄取的考生,須由家長與學校簽訂相關協議予以確認 , 未簽訂協議的考生可到其他中等職業學校就讀 。
八、關于七年貫通培養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招生工作
按照“提前招生、縣來縣去、定向就業、有編有崗”原則 , 面向應屆初中畢業生招收18名小學教育專業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 , 其中寶應縣4人 , 高郵市7人,儀征市2人,江都區5人 。戶籍在以上縣(市、區)的初中畢業生(戶籍認定截止時間為5月28日),均可以報考所在縣(市、區)的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 。
七年貫通培養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由揚州市職業大學會同泰州學院實施,學制為七年,全程在揚州市職業大學(高郵湖校區)學習 。招生錄取為提前批次,錄取最低分數原則上不低于當地四星級高中控制線 。5月28日前考生在中考報名點學校進行面試報名,6月1-2日組織考生面試,6月6-7日組織考生志愿填報 , 6月28日左右組織志愿錄取 。
根據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開展全省鄉村教師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6〕4號)等文件精神,七年貫通培養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入學前考生及家長與培養院校,戶籍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簽訂協議 。培養項目建有履約動態管理機制,在學期間存在學業不合格或受到記過及以上處分或未能轉入本科段學習以及未能按期取得本科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或畢業前未能獲得相應學段(學科)教師資格證書等情況的,按規定取消定向師范生資格 。七年貫通培養鄉村教師定向師范生畢業后,依據協議由相關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安排至鄉村小學任教,服務年限不少于5年 。如果未到崗任教或者未完成服務期限的,須按相關規定和協議繳納違約金 。
九、工作要求
【2024年揚州高郵市中等學校招生政策 高郵中學招生簡章】1.加強組織領導 。中等學校招生是一項事關教育事業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的工作,不僅關系到教育公平公正原則的落實,而且關系到每個考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 。各招生學校和生源學校要切實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專門的工作班子,學校主要負責人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嚴格執行政策,精心規范操作 , 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政策落地落實 。
2.做好招生宣傳 。初中學校要充分、深入、細致地做好招生計劃及招生政策宣傳 , 對不實報道信息要及時予以澄清 。科學指導學生和家長理性看待中考,引導廣大家長樹立科學教育觀,幫助孩子理性確定成長目標 。要尊重學生自主選擇填報高中階段學校志愿,保證考生對中考招生政策的知情權和志愿選擇權,不得誤導、干預或代替學生填報志愿,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學生正常填報志愿 。各招生學校一律不得安排人員到初中學校校園內開展招生咨詢、宣傳活動,市教體局統一制作高中階段學校的招生宣傳材料,發放到各初中學校統一進行招生宣傳 。各招生學校可以通過微信公眾號、家長微信群等線上手段開展多種形式的招生宣傳 。
3.規范招生行為 。招生學校要規范招生行為,嚴格按照規定的招生范圍、招生計劃、招生時間、招生方式進行統一招生 。嚴禁違規爭搶生源、有償招生、超計劃招生、擅自提前招生和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嚴禁各高中學校招收“借讀生”、“旁聽生”,普通高中招收“借讀生”、“旁聽生”將無法實施綜合素質評價工作,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違規招收“借讀生”、“旁聽生”的普通高中學校及學生和監護人承擔,并將嚴格追究高中學校主要負責人的責任 。嚴禁虛假招生宣傳誤導學生和家長 。嚴禁收取擇校費或變相收取與招生入學掛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 。要按招考中心公布的錄取名單辦理新生報到注冊手續并申報學籍,沒有取得普通高中學籍的學生,不能作為在籍生參加高中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和高考 。
4.嚴肅招生紀律 。招生學校要堅決貫徹落實教育部“十項嚴禁”紀律要求,嚴格執行揚州市教育局《關于進一步嚴肅招生紀律明確招生工作“十項嚴禁”的通知》(揚教發〔2024〕18號)文件精神,對于落實上述文件精神不到位 , 違規違紀招生的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依照有關規定給予減少下一年度招生計劃、停止當年招生直至吊銷辦學許可證等處罰;對出現招生工作把關不嚴、監管不力、違規建立學籍等情況的 , 要依規依紀追究有關單位及當事人、責任人的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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