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內結婚登記異地辦理流程 湖北結婚登記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湖北省內結婚登記異地辦理流程
1、要求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經常居住地的區、縣級市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各填寫一份《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
3、婚登記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申請結婚登記聲明書》中“聲明人”一欄簽名或按指印;

4、結婚登記當事人向婚姻登記員宣讀本人的聲明書;
5、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提交的證件、證明、聲明進行審查,符合結婚條件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 。
湖北省內結婚登記異地辦理需要材料
【湖北省內結婚登記異地辦理流程 湖北結婚登記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當事人選擇在一方省內經常居住地申請辦理結(離)婚登記和補領婚姻登記證的,且省內經常居住地和常住戶口所在地屬不同市州的 , 當事人除需提交《婚姻登記條例》第五條和第十一條規定的戶口簿、身份證等證件外,還應當提交當事人省內經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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