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尊老金發放變更 南京市尊老金發放標準

南京尊老金發放變更 南京市尊老金發放標準

補發
符合領取條件的老年人未按時登記領取的,按原標準限發兩年內累計應發金額,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補發 。補發對象應當填寫《尊老金發放對象登記表》和《尊老金補發登記表》 。

提標
享受尊老金的老年人因年齡增長達到高一個發放標準的,各區要做好變更調檔工作,并及時按新的發放標準發放其尊老金 。
退出
【南京尊老金發放變更 南京市尊老金發放標準】發放對象戶籍遷出南京市或死亡的老年人或其家屬應及時辦理尊老金注銷手續 。并在發放對象戶籍遷出南京市或死亡的次月終止發放尊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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