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停車收費標準 成都停車收費標準和規定


政府定價機動車非占道停車場停放服務收費標準
(成價費[2006]287號文件規定)
1、室 內 停 車 場 收 費 標 準
特 級 室 內 停 車 場
普 通 室 內 停 車 場
一 環 路 以 內
一 環 路 以 外
一 環 路 以 內
一 環 路 以 外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摩托車
起價2元/2小時,以后每2小時1元
30元/輛·月
起價2元/2小時,以后每3小時1元
25元/輛·月
每8小時3元
25元/輛·月
每8小時2元
20元/輛·月
小汽車
起價4元/2小時 , 以后每小時1元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260元/輛·月;
起價3元/2小時 , 以后每小時1元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230元/輛·月
起價3元/2小時,以后每小時1元;
或:4元/次(4小時)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230元/輛·月
【成都停車收費標準 成都停車收費標準和規定】起價2元/2小時,以后每小時1元;
或:3元/次(4小時)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20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36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33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33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30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50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
450/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
43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
400元/輛·月
說明: 車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劃分 。
2、 露 天 停 車 場 收 費 標 準
特 級 露 天 停 車 場
普 通 露 天 停 車 場
一 環 路 以 內
一 環 路 以 外

一 環 路 以 內
一 環 路 以 外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臨時停車
包月停車
摩托車
起價1元/2小時 , 以后每2小時0.8元
20元/輛·月
起價1元/2小時,以后每2小時0.5元
18元/輛·月
0.8元/4小時·次
15元/輛·月
0.8元/4小時·次
15元/輛·月
小汽車
起價5元/4小時,以后每2小時1元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100元/輛·月
起價4元/4小時,以后每2小時1元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80元/輛·月
每次3元,連續停放以6小時為一次;
或:起價3元/4小時,4小時后每2小時1元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60元/輛·月
每次2元,連續停放以6小時為一次;
或:起價2元/4小時,4小時后每2小時1元 。
排氣量1.8(含1.8)升以下5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18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16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80元/輛·月
排氣量1.8升至2.5(含2.5)升7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26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22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120元/輛·月
排氣量2.5升以上100元/輛·月
大汽車
起價5元/4小時,
以后每2小時1元
350元/輛·月
起價4元/4小時,
以后每2小時1元 。
300元/輛·月
每次6元 , 連續停放以12小時為一次;
或:起價4元/4小時,
以后每2小時1元 。
240元/輛·月
每次5元,連續停放以12小時為一次;
或:起價2元/4小時,
以后每2小時1元 。
200元/輛·月
13米及以上加長貨車
起價10元/4小時,
以后每2小時2元 。
550元/輛·月
起價8元/4小時,
以后每2小時2元
500元/輛·月
每次12元,連續停放以12小時為一次
460元/輛·月
每次10元,連續停放以12小時為一次
400元/輛·月
說明:車型按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劃分 。
中心城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差別化收費標準
1、差別化收費的區域劃分
根據城區道路的具體交通情況,城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差別化收費區域分為四個類別:
(一)一類區域1個
一環路 (含一環路)以內區域的道路
(二)二類區域3個
1.一環路(不含一環路)至二環路(含二環路)以內區域的道路;
2.桐梓林片區: 東至人民南路四段,南至桐梓林南路,西至新光路,北至二環路南三段以內區域的道路;3.高新南區片區:東至天長路、濯錦北路、濯錦中路、濯錦南路、世紀城路,南至德賽一街、德賽二街,西至劍南大道,北至三環路石羊立交橋至桂溪立交橋一線以內區域的道路 。
(三)三類區域1個
除桐梓林片區以外的二環路 (不含二環路)至三環路(含三環路)以內區域的道路 。
(四)四類區域1個
除高新南區片區以外的三環路 (不含三環路)至繞城高速公路之間的道路
2、差別化收費的時段劃分和收費標準
(一)時段劃分
為解決夜間停車難的問題,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差別化收費分白天和夜間兩個時段 。時段劃分為: 白天8:00——19:00,夜間19:00——次日8:00
(二)收費標準
1.白天收費標準
一類區域: 起價 10 元/小時 (不足1小時按 1小時計費,下同 ),第 1小時后每半小時 3 元(不足半小時按半小時計費,下同 ) 。
二類區域: 起價 8 元/小時,第一小時后每半小時 2 元
三類區域:起價 6 元/小時,第一小時后每半小時 1元
四類區域: 起價 2元/小時,第一小時后每 1小時 1元
2.夜間收費標準
小型車臨時停放 2 元/4 小時,滾動計費(不足4 小時按 4 小時計算,下同),包月停放 100 元/月;大型車臨時停放 3 元/4小時·次,滾動計費,包月停放 200 元/月
以上車型劃分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為準
3.免收費的規定
在臨時占道停車場停放時間不足 15 分鐘的 , 免收停放服務費;
車輛駕駛人持殘疾人專用駕駛證的,免收停放服務費 。
3、差別化收費的管理
成都交投城市停車管理有限公司須憑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頒發的《成都市機動車臨時占道停車場許可證》向所在區價格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準后領取《政府定價機動車停車場收費核準書》,按核準書載明的收費標準收取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服務費各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場應按規定做好停車收費的明碼標價工作 , 準確公示停車場類別、時段、收費標準、收費依據文件等,接受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價格監督檢查部門要切實加強對機動車臨時占道停車場收費的檢查力度 。對超標準收費、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的停車?。?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罰 。
五城區和含高新區以外其他區 (市) 縣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收費,由當地政府價格管理部門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第 131 號令的規定進行管理 。
4、差別化收費的執行時間
本通知從2012年1月1日起執行,原成都市物價局《關于城區機動車臨時占道停放實行差別收費的通知》( 成價費[2009]188號)文同時廢止 。
政策來源:http://cddrc.chengdu.gov.cn/cdfgw/c112470/jghsf_zt.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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