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居住證辦理流程 嘉興居住登記辦理指南


居住登記
按照《浙江省流動人口居住登記條例》等規定,流動人口擬居住3日以上的,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日內,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機關委托的服務管理機構申報居住登記 。
流動人口是指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跨縣(市、區)居住3日以上的人員 。
辦理居住登記后,居住地址發生變更的,應當自變更之日起十日內辦理變更手續或重新申報居住登記 。
如何進行申報居住登記?
方式一:微信搜索進入“浙里辦”小程序或登錄“浙里辦”APP,搜索“流動人口居住登記” , 進行驗證后,完成“在線填表” 。
嘉興居住證辦理流程 嘉興居住登記辦理指南

文章插圖

嘉興居住證辦理流程 嘉興居住登記辦理指南

文章插圖
【嘉興居住證辦理流程 嘉興居住登記辦理指南】方式二:登錄浙江政務服務網,“居住登記”模塊進入辦理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