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駕照六年換證新規定 駕駛證新規簡介

b2駕照六年換證新規定 駕駛證新規簡介

新規定對于有效期為六年的駕駛證,在換證和審驗業務上 , 由市車管所下放到各縣(區、市)級車管所 。對于持超過審驗有效期的駕駛證而駕駛機動車輛的行為人,公安交警部門對其不予以處罰,只是對于超過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換證的 , 注銷其駕駛證 。【b2駕照六年換證新規定 駕駛證新規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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