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嘉禾縣對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作出規定

郴州嘉禾縣對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作出規定

一、凡年滿18周歲以上(戶籍不限),沒有新冠病毒疫苗禁忌癥尚未接種新冠病毒疫苗的,請于8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證就近到接種點接種 。
二、8月9日起,在全縣機關企事業單位、醫療機構、車站、景區景點、養老院、托兒所、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賓館酒店、商場超市、銀行、農貿市場等重點場實行“三碼聯查”(健康碼、行程卡和疫苗接種記錄),并對未接種人員信息進行詳細登記 , 提供接種咨詢服務,通知相關部門單位動員其及時接種 。

【郴州嘉禾縣對新冠病毒疫苗接種作出規定】三、8月10日前 , 全縣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含退休職工)和黨員、公共場所從業人員除有禁忌癥者外必須接種新冠病毒疫苗 。公共服務行業從業人員、企業(工廠)員工必須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否則限制從業服務 。縣委宣傳部、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公安局、縣城管局、縣科工局、縣文旅廣體局、縣工業集中區、縣農業農村局、縣交通運輸局等政府部門要對所負責的行業從業人員進行全面排查,并嚴格執行到位 。


四、8月11日起,原則上不允許未接種人員(有禁忌癥者除外)進入賓館酒店、商場超市、銀行、農貿市場等公共服務行業和各類辦事大廳、醫院、養老院、托兒所、學校(幼兒園、培訓機構)、圖書館、景區景點、監所等重點場所 。
五、廣大群眾在接種新冠病毒疫苗后 , 仍要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牢記“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少聚集”四大措施 , 保護自身和家人的健康 。
請廣大人民群眾互相轉告,立即行動,新冠病毒疫苗接種確保不漏一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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