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調整消息


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調整消息
各縣(市)區醫保局 , 市醫保基金中心,市醫保數據技術中心,市醫保服務行為監測中心: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持續提升我市城鄉居民醫療保障水平,根據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完善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的指導意見》(閩醫保〔2023〕37號)、福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管理辦法〕的通知》(榕政辦〔2017〕285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 , 現將調整我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通知如下:
【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調整消息】

一、提高按單病種收付費報銷比例 。二級醫療機構(包含執行二級醫院單病種收費檔次的一級醫院 , 不含省級機關醫院)住院按單病種收付費報銷比例由65%提高到70%;
二、提高按C-DRG收付費報銷比例 。三級醫療機構住院按C-DRG收付費報銷比例由40%提高到47%;

三、提高按項目付費報銷比例 。三甲、三乙(含??迫?、二級、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住院按項目付費報銷比例分別由55%、65%、80%、90%提高到60%、70%、82%、92%;
四、提高異地住院報銷比例 。異地三甲醫療機構保持不變,異地三乙、二級、一級及以下醫療機構按項目付費報銷比例由當前的55%分別提高到60%、72%、82%,異地住院按C-DRG收付費的報銷比例視同本地就醫 。
上述政策自2023年7月5日起執行 。
附件:《福州市城鄉居民醫保住院待遇政策調整表》
福州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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