贛州單位辦理養老金申領所需材料一覽

贛州單位辦理養老金申領所需材料一覽

贛州機關事業單位辦理“養老金申領” 所需材料:
1.人社局或組織部核定的《退休審批表》復印件1份;
2.退休人員2014年10月《調整工資標準審批表》以及最新的《工資變動審批表》復印件各1份 。

3.退休人員“干部任免審批表”、“干部履歷表”或“工人履歷表”復印件(三選一),均以檔案中工作經歷最全的為準(履歷表只需復印含人員基本信息的第一頁和工作簡歷這兩頁);

4.退休人員社保卡復印件;
5.如果該退休人員在2014年10月至退休期間有職務升降,還需提供職務升降時的《工資變動審批表》復印件(正常晉升薪級不算職務變動);

6.享受警銜津貼、教(護)齡津貼或特教津貼的警察、教師、護士等人員需提供警銜津貼、教(護)齡津貼或特教津貼審批表;
7.過渡期內如遲辦養老金申領業務需補發養老金,由單位提交《補發養老金申請》(模板在“QQ群文件>各種模板”下載) 。過渡期結束后將不予補發,過渡期何時結束另行通知 。
注意:
1.辦理此項業務需先繳清所有保費 , 當月辦理成功后次月發放養老金 。
【贛州單位辦理養老金申領所需材料一覽】2.因社保系統暫無警察、員額法官和職級并行后的公務員職務序列,暫按原職務辦理,待系統完善后重新核定待遇并補發養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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