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金華市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是什么


金華市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政策
一、調整背景
為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就業 ,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大眾創業促進就業的意見》(浙政發〔2015〕21 號)、《關于進一步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工作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7〕46號)等文件精神,經市政府同意,決定調整金華市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包括城鎮“4050”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二、主要內容

市區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標準(包括城鎮“4050”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由350元/月調整為550元/月,其中養老保險補貼由300元/月調整到400元/月 , 醫療保險補貼由50元/月調整到150元/月 。
三、執行時間

本次調整從2023年1月1日開始執行 。2023年所申請事項為2022年1-12月份期間的靈活就業社保補貼,按調整后的標準予以落實 。
四、有關解釋
(一)具有金華市區城鎮戶籍 , 女40至50周歲、男50至60周歲的登記失業人員可申請認定為城鎮“4050”就業困難人員 。
(二)城鎮“4050”就業困難人員因從事個體經營或實現靈活就業,月收入達到當地企業最低工資標準且個人以靈活就業形式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城鎮“4050”就業困難人員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三)畢業2年以內的高校畢業生實現靈活就業 , 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申請高校畢業生靈活就業社保補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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