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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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新市民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積分入學申請條件:

持有禪城區有效居住證的新市民(法定監護人),如有未曾入讀小學或初中起始年級且符合入學條件的非本市戶籍適齡子女,可為其申請小學一年級或初中一年級公辦學位 。
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未滿六周歲和現已就讀小學一年級或擁有小學學籍的兒童不能再申請入讀小學一年級 。因客觀原因當年不能入學的,其父母應于適齡入學當年9月1日前到戶籍地教育部門辦理延緩入學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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