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貧困生學前教育資助 佛山助學金


㈠資助標準:
1.本市戶籍幼兒資助:對本市戶籍在園幼兒實行保教費補貼,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禪城區補貼600元 , 南海區補貼680元) 。同時,對本市戶籍滿3歲家庭經濟困難在園幼兒實行保教費資助,每人每年3000元 。

2.市外戶籍幼兒資助:對公辦幼兒園(含公辦性質幼兒園)、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和幼兒班的在園3-6歲常住人口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實行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元 。
㈡資助申請和審批程序:
【佛山貧困生學前教育資助 佛山助學金】秋季學期開學后20天內幼兒家長向就讀幼兒園填報《廣東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表》和《佛山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學申請表》 , 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給幼兒園認定審核后報區、鎮街教育部門審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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