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勞動仲裁流程 如何集體申請勞動仲裁?

集體勞動仲裁流程 如何集體申請勞動仲裁?

一、可推選一個仲裁代表人
在集體勞動人事爭議中如何確定勞動者在仲裁程序中的當事人身份 。勞動者一方在十人以上并有共同請求的集體勞動人事爭議案件,可以適用代表人仲裁制度 。
二、仲裁代表人的推舉條件
1.勞動者一方當事人在十人以上;
2.勞動者當事人的申請請求具有同一性,即具有相同類型的申請請求 , 且基于同一事實或者法律原因;

3.當事人申請的同一性 , 屬于同一仲裁委員會管轄且仲裁委員會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的;
4.仲裁代表人應當從勞動者當事人中推選,且人數為三至五名 。
應當注意勞動者可以推舉也可以不推舉代表人,即可以部分當事人推舉代表人;可以全部當事人推舉代表人;無法推舉代表人的,勞動者可以自己參加仲裁活動 。
三、仲裁代表人行為的效力
仲裁代表人的推舉應當經被代表的勞動者當事人同意,仲裁代表人進行的仲裁活動 , 對其所代表的勞動者當事人發生效力;
【集體勞動仲裁流程 如何集體申請勞動仲裁?】代表人變更、增加、放棄仲裁請求或者承認對方當事人的仲裁請求,進行和解的,須征得被代表的共同當事人承認,其效力及于所代表的當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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