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規定

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規定


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夫妻的工資、獎金、生產經營所得、知識產權的收益、繼承或者贈與所得 。夫妻共同財產屬于夫妻婚姻存續期間的所得收益 , 夫妻有共同處理的權利 。根據2021年生效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婚姻法關于夫妻共同財產的規定 關于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規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 , 為夫妻的共同財產 , 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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