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回流武漢 江夏鄂籍人才回流補貼申請流程


江夏鄂籍人才回流補貼申請流程
1、填寫申請 。申請人填寫《江夏區鄂籍人才回流補貼申請表》,并提供相關申請資料,由所在單位進行蓋章確認 。
2、材料初審 。申請人自行提交至所在單位的所在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街道(辦事處、管委會)3個工作日內對人才和企業的信息、屬地、在崗情況等進行真實性核驗 。核驗通過蓋章確認后報區人社局初審,區人社局受理后,3個工作日內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并報送聯合評審會 。


3、受理評審 。受理部門組織區委組織部、區財政局、區科經局、區教育局等部門進行聯合評審,根據人才提供的信息材料、業績水平等確定評審通過名單 。

4、公示撥付 。受理部門根椐審核評審結果在江夏區人民政府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 , 由受理部門與入選人才簽訂補貼協議,并向區委人才辦報備簽字后 , 由區財政局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資金撥付 。
【人才回流武漢 江夏鄂籍人才回流補貼申請流程】獎勵標準和方式:
(1)獎勵標準:每人5萬元 。
(2)撥付對象:回流補貼撥付對象為人才本人 。
(3)撥付方式:第一年1萬,后兩年每年2萬 , 申請人需每年向受理單位提交申請,匯報工作成果及進展,并經所在單位和街道(辦事處、管委會)蓋章 , 資金撥付與成果提交掛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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