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領失業金期間生育津貼計發天數 蘇州失業補助金領取幾個月


生育津貼計發天數
按照《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領取失業金人員自生育之日起計算生育津貼應發放天數,計發天數上限不高于領取失業金期間的職工產假計發天數 , 期間參保人應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費,未繳納生育保險對應天數應予以扣除 。

生育津貼計發標準
失業金人員生育津貼計發基數=參保地所有領取失業金人員上年度在領失業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30天 。
生育津貼由領取失業金人員按規定向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領 。參加生育保險的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享受的生育津貼高于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醫保經辦機構應當將差額部分支付給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 。
醫保經辦機構應按照《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發放職工單位參保期間生育津貼至用人單位;依申請按規定發放參保人員領取失業金期間生育津貼至個人 。
【蘇州領失業金期間生育津貼計發天數 蘇州失業補助金領取幾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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