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因傷致殘的哪些費用由用人單位出?

九江因傷致殘的哪些費用由用人單位出?

(一)一級至四級
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
(二)五級、六級
被鑒定為五級、六級傷殘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 。
難以安排工作的 , 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準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 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

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 , 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三)七級至十級
【九江因傷致殘的哪些費用由用人單位出?】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 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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