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陽階段性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


為進一步發揮住房公積金支持職工住房消費作用,提高職工購房資金支付能力,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經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2023年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 , 沈陽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心”)決定階段性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策內容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間,職工在沈陽市行政區域貸款購買自住住房 , 職工本人及其配偶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時限為2024年11月30日前 。
二、提取方式及額度
1.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購房提取購房首付款的 , 可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預提取住房公積金,也可先支付購房首付款,在貸款劃撥成功后再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預提取住房公積金資金同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一并劃轉至貸款申請人與中心約定的貸款資金劃撥賬戶(商品房劃入開發企業在中心登記備案的銀行賬戶,二手房劃入資金監管賬戶) 。

2.使用商業貸款購房提取購房首付款的,在商業貸款劃撥成功后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
【沈陽階段性支持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政策】3.預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借款申請人及共同申請人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尚未支付的購房首付款;貸款劃撥成功后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 , 職工本人及配偶可分別申請提取一次,合計提取金額不超過購房首付款(不含預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的購房首付款) 。
三、辦理要件

1.提取人身份證;
2.職工配偶提取的提供《結婚證》;
3.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或《不動產權證書》;
4.商品房提供購房首付款證明,二手房提供《沈陽市存量房交易資金監管確認書》(或《存量房交易稅費申報表》);
5.商業貸款購房的職工提供《借款合同》和銀行貸款發放憑證;
6.公積金貸款(含組合貸款)購買商品房,且預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職工,提供開發商出具的《同意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承諾書》(附件);
7.申請提取人一類銀行儲蓄卡(須為建設銀行、工商銀行、農業銀行、盛京銀行、中國銀行、交通銀行) 。
以上要件可聯網核查的,無需提供紙質材料 。

四、業務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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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職工確認購房總價,初步確定自有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金額、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金額和擬貸款金額 。
2.購買商品房的,與開發企業簽訂登記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買二手房的,在申請貸款時與售房人共同確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面簽單》(柜面領?。?。
3.在各區(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持所需辦理要件同步提交提取申請 。
4.中心按規定核準職工提取資金,審核無誤后,將提取資金同住房公積金貸款資金一并劃入貸款申請人與中心約定的貸款資金劃撥賬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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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工在貸款劃撥成功后,至各區(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部、分中心柜面,持所需辦理要件申請提取 。
五、其他事項
1.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預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可在貸款劃撥成功后 , 對自有資金支付的購房首付款部分申請一次補提 。
2.預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不影響職工此次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的計算 。
3.購房人因故退房的,開發企業應在職工退房后的5個工作日內,向管理中心遞交職工退房說明,遞交后的5個工作日內將劃轉資金逐筆、足額、按原渠道退回至中心銀行賬戶 。
4.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執行,除本《通知》所涉及的內容外,我市職工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條件、要件和辦理程序等仍按現行有關政策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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