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應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

寶應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

各鎮(區)社會事業局,縣各有關單位:
為穩步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保障水平 , 鞏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根據《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江蘇省財政廳?轉發人社部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指導意見的通知》(蘇人社發〔2018〕148號)和《關于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寶人社〔2019〕79號)規定 , 現將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個人繳費標準
參保人員的個人繳費標準統一設置為100元/年、900元/年、1000元/年、1500元/年、2000元/年、2500元/年、3000元/年、6000元/年、8000元/年、9000元/年共十個檔次,由個人自主選擇標準繳費 。其中 , 100元繳費標準僅適用于建檔立卡未脫貧的低收入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困難群體 。

二、政府補貼標準
對當年參保繳費人員的政府補貼標準,選擇9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每人每年60元;選擇1000元-2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每人每年100元;選擇2000-6000元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每人每年200元;選擇6000元以上標準繳費的,政府補貼每人每年300元 。

三、社保扶貧政策
建檔立卡貧困人員和低保、特困供養對象以及重度殘疾人等困難人員 , 經扶貧、民政、殘聯等部門核查確認后,政府為其代繳100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費,同時享受政府補貼每人每年30元 。
各鎮(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及所屬社會事業局、稅務部門及所屬分局、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經辦機構要好調整繳費檔次的宣傳工作,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加強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經辦管理,為參保人員提供便捷服務 。
四、其他
本通知從2022年1月1日起執行 。
?寶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寶應縣財政局
【寶應關于提高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標準的通知】?????????????????????????2021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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