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順德區共有產權房購買價格與產權如何確定?


購買價格:
擬實行政府指導價
單套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單價以銷售均價為基礎,結合房屋樓層、朝向等因素確定,上下浮動比例不超過10% 。

銷售均價和單套銷售價格應在銷售前確定,面向社會公開并在銷售現場公示 。
注:未確定銷售價格、未取得預售許可、未完善銷售方案等不具備銷售條件的共有產權住房,不得銷售 。
共有產權住房的評估價格,由代持機構委托房地產估價機構評估,參考同時期、同地段、同品質普通商品住房的市場價格對擬出售的共有產權房進行評估 。

根據不同的建設籌集方式確定:
①通過“限房價、競地價”等方式由房地產開發企業集中建設的,銷售價格不得高于住宅用地出讓文件的限定銷售價格;

②通過其他方式建設籌集的,銷售價格應當綜合考慮建設、財務、管理成本、稅費和利潤,以及承購人購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確定 。
關于產權:
承購人的產權份額為共有產權住房銷售價格占評估價格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同批次銷售的同一項目的產權份額相同,其余部分為政府產權份額 。
注:承購人不得分割個人產權份額以及增購政府產權份額 。政府產權份額應由政府指定代持機構代為持有 。
【佛山順德區共有產權房購買價格與產權如何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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