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居住證需要什么 佛山居住證辦理條件


佛山居住證辦理條件:
公民離開其常住戶口所在地 , 在佛山市居住地實際居住并辦理居住登記滿半年,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 , 憑居住登記回執,可申領佛山市居住證 。
在佛山市連續就讀滿半年的在校生或在我市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及其他可供住宿的經營性服務場所居住滿半年的,可辦理居住登記后申領居住證 。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我市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 , 或者被我市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 或者在我市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營業執照、完稅證明、繳納社保證明等 。

合法穩定住所是指在我市居住地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或使用權的房屋、保障性住房、在新市民服務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租賃房屋、用人單位或就讀學校提供的宿舍等 。

連續就讀是指在我市的全日制小學、中學、中高等職業學校或普通高等學校取得學籍并就讀 。
擴展資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依其本人申請,可以不發給居住證:
(1)未滿16周歲或者已滿60周歲的;
(2)來本市就醫、探親、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的;
(4)已在本市辦理旅館業住宿登記的 。
居住登記:
【佛山居住證需要什么 佛山居住證辦理條件】辦理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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