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醫保繳費標準

泉州醫保繳費標準

職工: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 13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福建省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綜合工作方案的通知》(閩政辦〔2019〕29號)精神,結合省統計部門提供的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為69768元的情況,日前,泉州市醫療保障局印發通知 , 按2019年度全省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的60%至300%調整我市職工醫保參保人員繳費基數,每月最低繳費基數為3488.4元,最高繳費基數為17442元 。

居民:
【泉州醫保繳費標準】在集中繳費期內未繳費的參保人員可在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繼續繳納當年的城鄉居民醫保費 。其中:1月1日至6月30日,補繳人員仍按個人繳費標準(250元)繳費;7月1日起,補繳人員(新生兒、職工醫保轉城鄉居民醫保除外)按個人繳費金額和財政補助金額之和(770元)繳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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