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畢業生租房補貼哪些情況需要重新申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須重新提出南京租房補貼申請:
 ?。?)申請人勞動合同終止、解除 。
【南京畢業生租房補貼哪些情況需要重新申請】 ?。?)申請人創業實體依法破產、注銷 。
 ?。?)申請人住房租賃補貼申請審核不通過 , 或在續發期間不符合補貼條件停發的 。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請并通過審核,后期重新申請等同于材料變更,不再重復審核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

以上情形,如初次申請并通過審核 , 后期重新申請等同于材料變更,不再重復審核學歷、學位證書(或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等材料 。
申請及領取時間
1. 申請人應自畢業證書簽發之日起2年內提出住房租賃補貼申請 。
2.房租賃補貼自審核通過申請的當月計發,按月補助、按季發放 。自申請之日起5年內領取補貼,累計發放不超過36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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