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什么情形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濟南什么情形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濟南什么情形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答: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①重新就業的;
②應征服兵役的;
【濟南什么情形需要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③移居境外的;

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⑤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
領取材料
㈠在濟南領取失業金的
(1)《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
(2)身份證(或居住證);
(3)社???或銀行卡) 。
㈡回戶籍地領取失業金的
(1)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證明;
(2)《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非濟南戶籍)》(一式兩份,在市社保局官方網站下載)
(3)身份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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