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職工工傷認定書 濟南工傷認定指南

濟南市職工工傷認定書 濟南工傷認定指南

認定材料
1.《濟南工傷認定申請表》;點擊下載
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
4、受傷害職工的有效身份證明的原件、復印件(身份證的正反面);
【濟南市職工工傷認定書 濟南工傷認定指南】5、受傷害職工與用人單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包括事實勞動關系);

6、書面旁證材料(證人證言)原件兩份(兩個證人各一份) , 附證明人身份證復印件;
7、醫療機構提供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 包括:首次門診病歷、出院病歷、疾病診斷書(申請工傷認定時受傷害職工尚未出院的情況下提供)、首次X線、CT、MRI報告單等 。其中脊柱(頸椎、胸椎、腰椎)損傷者,需提供受傷害后一周內的磁共振報告單;

8、委托他人代理申請工傷認定時須出具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
9、事故當月考勤記錄原件及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認定流程
1、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 遞交材料
3、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受理工傷認定申請后,根據審核需要可以對事故傷害進行調查核實 。

4、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可以根據受傷害職工提供的證據依法作出工傷認定結論 。
認定地點
濟南市各區社保局
濟南市社會保險事業局
地址:山東省濟南市大緯二路82號
電話:0531-86045076
認定時限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決定,并自工傷認定決定作出之日起60個工作日內,將工傷認定決定通知書送達工傷職工(或其直系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并抄送工傷保險經辦機構 。
注意事項
用人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應在24小時內告知經辦機構 。工傷認定申請應由用人單位在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職業病確診之日起30日內,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 。遇有特殊情況 , 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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