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保險 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

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保險 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

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傷場所內 , 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 , 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保險 煙臺職工在什么情況下應認定工傷】(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上下班途中”是指合理的上下班時間和合理的上下班路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認定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交通運輸、鐵道等部門或司法機關,以及法律、行政法規授權組織出具的相關法律文書為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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