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交通隨手拍舉報獎勵方式及獎勵標準

煙臺交通隨手拍舉報獎勵方式及獎勵標準

煙臺自2020年2月1日起開通交通違法“隨手拍”舉報平臺(以下簡稱“平臺”) , 鼓勵群眾自愿自主地對在全市范圍內發現的部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進行舉報!審核通過給予獎勵!
“隨手拍”舉報獎勵方式
(一)舉報人通過平臺舉報的交通違法證據和線索 , 經核實被采納的,按照舉報類型和標準通過微信紅包等形式獎勵 。其中,一般違法行為舉報成功的,每起獎勵金額為10元 , 每人每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500元 。嚴重違法行為舉報成功的,每人每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5000元,針對單位集體違法行為舉報成功的,每人每月獎勵總金額不超過10000元 。

(二)煙臺籍駕駛員每成功舉報一起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除現金獎勵外,同時可在煙臺“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臺“學法教育”模塊下“舉報積分”專欄獲得一次學法積分獎勵機會,學習考試合格后,獲得6分積分獎勵 。該積分可用于處理本人名下或通過平臺綁定的非營運小型汽車6分及以下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折抵 。
注意事項
(一)應提前關注煙臺公安或煙臺交警微信公眾號 , 通過微警務進行實人注冊認證,登錄煙臺“互聯網+公安”政務服務平臺 。

(二)“隨手拍”舉報平臺受理的舉報信息,對于發現的一般道路交通違法行為,應在發現后24小時內通過舉報平臺進行舉報 。
(三)對群眾上傳的嚴重交通違法和交通事故線索類信息,交警部門進行核實和查緝 。
(四)對多人舉報同一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 , 只獎勵最先舉報的舉報人;舉報人舉報同一機動車或駕駛人同時存在符合獎勵情形的多項道路交通違法行為的,可按照本辦法逐項獎勵 。
(五)平臺所采集到的交通違法信息,不適用輕微交通違法行為學法容錯機制 。
(六)舉報人應采取自愿原則和實事求是原則進行舉報 。舉報人違法收集證據的,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嚴禁舉報人采取開車持手機拍攝等危險方法收集道路交通違法行為證據 。對借舉報之名騙取獎勵、敲詐被舉報人的或影響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公正執法的,將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

嚴重違法行為隨手拍舉報獎勵標準
1.舉報駕駛大中型載客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20%以上的獎勵200元;
2.舉報其他類型載客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100%以上的獎勵200元;
3.舉報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獎勵200元,經查構成醉酒后駕駛機動車的獎勵1000元;
4.舉報吸食、注射毒品后駕駛機動車的獎勵1000元;
5.舉報貨運車輛“百噸王”等嚴重超載違法行為,經查證屬實,按違法情節嚴重性、線索證據可用性,獎勵200-10000元;
6.舉報未取得駕駛證駕駛機動車的獎勵300元;
7.舉報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獎勵200元;
8.舉報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登記證書、行駛證的獎勵200元;
9.舉報偽造、變造、買賣機動車牌證的獎勵300元;
10.舉報違反長途客運車輛凌晨2時至5時停車休息規定運行的獎勵200元;
11.舉報駕駛逾期未檢驗或逾期未報廢“營轉非”大型載客汽車的獎勵200元;
【煙臺交通隨手拍舉報獎勵方式及獎勵標準】12.為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工作提供經公安機關認定有價值線索的獎勵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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