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結婚登記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珠海結婚登記辦理所需材料


1.雙方提供本人有效的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因故不能提供身份證的可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
2.當事人婚姻狀況為離婚的,還應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高婚證、加蓋查檔專用章的離婚登記檔案復印件、人民法院離婚判決書或者調解書(如持法院一審判決書的,還須提供法院的判決生效證明書);
3.當事人婚姻狀況為喪偶的,還應提供能夠證明其聲明真實性的結婚證〔或者加蓋查檔專用章的結婚登記檔案復印件)和配偶死亡證明等材料 。死亡證明包括宣告死亡的生效法律文書及醫院、公安等有關部門出具的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因死亡注銷戶口等證;


4.現役軍人結婚登記應提供本人的身份證、軍人證件原件和部隊出具的軍人婚姻登記證明 , 到入伍前常住戶口所在地登記的,還應當提供已注銷的戶口簿或者戶口注銷證明;
5.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軍人證件和軍人婚姻登記證明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

6.當事人提交3張2寸雙方近6個月拍攝的半身免冠紅底合影照片 。
擴展材料
受理條件:
①男女雙方一方具有珠海市戶籍;
②男女雙方自愿結婚;
③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④男年滿22周歲 , 女年滿20周歲(按照公歷的年、月、日計算,從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算);
⑤男女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婚、喪偶);
⑥男女雙方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
⑦雙方未患有醫學上認為不應當結婚的疾病;
【珠海結婚登記需要什么手續和材料 珠海結婚登記辦理所需材料】⑧雙方所持證件及證明材料符合民政部《婚姻登記工作規范》和《廣東省婚姻登記工作的規范》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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