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大學生醫保參保有何規定政策 珠海大學生醫保參保有何規定


我市大學生醫保參保有何規定?
1.學校統一申報參保繳費 。依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財政廳 廣東省物價局關于我省各類學校科研院所托幼機構代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43號),我市大學生由所在學校代收學生個人繳費部分后統一申報參保繳費 。

2.大學生應在學籍地參保 。依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大中專學生原則上應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 。

3.大學生重復參保處理原則 。依據《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參保工作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3號),學生重復參保 , 原則上保留學籍地參保關系;因入學形成的重復參保 , 由學籍地醫療保障部門依托全國信息平臺處理 。目前我市高校申報參保的大學生,全部已默認參保成功 。

【珠海大學生醫保參保有何規定政策 珠海大學生醫保參保有何規定】4.各高校要爭取學生參保率達到全覆蓋 ?!稄V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粵教后勤函〔2017〕32號)明確規定學校要將組織學生參保繳費工作列入學校重要議事日程,學校校長是第一責任人 , 要明確分管領導 , 要指定管理部門和具體經辦人 , 爭取在校學生城鄉居民醫保參保率達到全覆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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