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通過年檢后還要領取環保標志嗎 中山年檢標志可以不貼嗎


中山通過年檢后還要領取環保標志嗎
2018年6月29日,市環保局發布《中山市環境保護局關于停止核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的通知》 。
《通知》指出
自2018年7月1日起,我市停發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在我市范圍內行駛的本地和異地號牌機動車所有人無需申領機動車環保檢驗合格標志 。

【中山通過年檢后還要領取環保標志嗎 中山年檢標志可以不貼嗎】雖然環保檢驗合格標志停發,但機動車排放檢驗依然需要定期進行 。機動車排放檢驗周期與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周期一致,免于安全檢驗上線的車輛不進行排放檢驗 。對未經定期排放檢驗合格的機動車,公安部門不予核發安檢標志 。

同時,在標準上,免除了“黃綠標”的發放 , 并不意味著取消機動車黃綠標屬性 。停發機動車環保標志后 , 我市公安交警部門不再對我市范圍內行駛的、未攜帶紙質機動車環保標志的機動車進行查處,但可通過查詢電子環保標志確認機動車的環保標志屬性 。

今后 , 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為車主提供機動車排放檢驗服務后 , 將向車主提供由環保部門統一編碼的《機動車排放檢驗報告》,作為機動車排放檢驗是否合格的書面證明 。新車在注冊上牌點也不用領環保標志 。已申領的環保標志仍然有效,不需要交回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或新車上牌點,待標志有效期滿或損壞后自動失效 。
此外,發現機動車排放檢驗過程弄虛作假、不提供檢驗報告可向環保部門反映;發現機動車排放檢驗機構未明碼標價、亂收費可向物價部門反映;發現排放檢驗不合格的機動車也領取了安檢標志,可向公安部門反映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