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 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是多少

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 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是多少

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
根據煙臺市醫療保障局待遇保障科科長答復:
【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 煙臺居民醫保大病保險報銷機制是多少】只要在煙臺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都參加了居民大病保險 。
自2015年開始,居民大病保險就實行了按醫療費用額度補償的報銷辦法 。

目前的報銷政策為:對參保居民一個醫療年度發生的合規住院、門診慢病醫療費用,經基本醫療保險報銷后 , 個人累計負擔合規醫療費用超過1.6萬元以上(含)、1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0%補償;10萬元以上(含)、2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65%的補償;20萬元以上(含)、30萬元以下的部分給予70%的補償;30萬元(含)以上的部分給予75%補償,年度內最高補償40萬元 。貧困人口、低保、特困等困難群眾的大病保險起付標準更低,僅為5000元 , 個人負擔的合規費用5000元-10萬元按65%報銷,10萬元-30萬元按75%報銷,30萬元以上部分按85%報銷 , 不設封頂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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