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金藍領公寓銷售管理辦法 藍領公寓入住條件


《金藍領公寓銷售管理辦法(試行)》政策解讀
一、制定背景
根據我市工業產業聚集情況和工業技術人才情況,為進一步完善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制度,改善外來人員居住條件 , 留住“金藍領”人才,特制定《永康市金藍領公寓銷售管理辦法(試行)》 。
二、主要內容
(一)基本規定 。明確了金藍領公寓的基本定義、申請條件和優先購買權對象 。
1. 基本定義 。金藍領公寓是指由政府提供優惠政策,以“保本微利、陽光分配”的原則 , 面向符合條件的在永康工作的非永康籍人員提供的政策性住房 。
2. 申請條件 。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家庭可申請購買金藍領公寓:

第一,申請人持有《浙江省居住證》積分不低于120分 , 且與我市民營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全職在我市創業創新,未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非永康市戶籍人員;
第二,申請時申請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在我市無不動產;
第三,申請人距法定退休年限不少于5年 , 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
(1)在我市期間列為永康市級及以上的勞模、“十佳(優秀)新永康人”、卓越工程師擬培養對象 。
(2)獲得發明專利授權且該專利授權地址在我市的發明人 。
(3)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或技師及以上技能的人員 。
(4)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畢業生及以上學歷人員 。
(5)全日制技工院校高級工班及以上畢業生 。
(6)在我市連續繳納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滿6年或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滿2年的人員 。

第四,申請家庭在我市未享受房改房、集資建房、經濟適用住房及各項永康市人才購房優惠政策 。
3. 優先購買權 。對在我市期間列為永康市級及以上的勞模、“十佳(優秀)新永康人”、卓越工程師擬培養對象、獲得發明專利授權且該專利授權地址在我市的發明人、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人員、全日制碩士畢業生及以上學歷人員、高級技師及以上技能人員給予優先購買權 。
【永康市金藍領公寓銷售管理辦法 藍領公寓入住條件】(二)申請和審核流程 。金藍領公寓申請分為申請初審、聯審、審定公示、銷售四個步驟 。
1. 申請人登錄“浙里辦”“浙里人才管家”,提交相關材料,經所在企業確認后,提交企業所在鎮(街道、區)初審 。
2. 12個責任部門對申請家庭的戶籍、浙江省居住證、就業、社保、學歷、職稱、技能、勞動合同、納稅、住房、信用、房改、人才購房優惠政策、專利、勞模和所在企業存續等情況開展審核并出具審核結果 。

3. 市建設局將審核意見進行匯總并在《永康日報》上公示5日 , 公示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對象發放《準購證》 。
4. 持有《準購證》的對象分兩輪進行申購 。第一輪,先由有優先購買權對象進行選房順序搖號,再按選房順序號的順序進行選房;第二輪,由其余對象進行選房順序搖號,再按選房順序號的順序進行選房 。準購對象未在規定時間內繳納購房款的視同放棄金藍領公寓購買資格,因此所產生的購房名額按選房順序號的順序依次補充家庭進行選房 。
(三)銷售價格 。
金藍領公寓的銷售均價由市金藍領公寓工作專班以“保本微利”的原則提出 , 報市政府批準后確定 。
根據建設單位城投集團對兩個金藍領公寓項目建設成本測算,在綜合考慮金藍領公寓項目周邊房地產市場價格、建設成本、基礎設施配套等因素,堅持“保本微利”的原則 , 總體平衡兩個項目建設成本的基礎上,確定銷售價格和銷售方式 。
城西新區林草裝備科創園核心區金藍領公寓的銷售平均價格為6800元/㎡;經濟開發區D-04-07地塊金藍領公寓銷售平均價格為8980元/㎡ 。
(四)其他規定 。
明確了申請人應承諾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在我市連續工作并繳納社保滿5年 。購買的金藍領公寓,由市資規局在不動產權證書中標注“金藍領公寓在取得不動產權證書5年后方可交易、轉讓、抵押(按揭除外)”字樣 。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未在我市連續工作并繳納社保滿5年的,由購房人向城投集團補交購房時市場評估價值與原購買金藍領公寓價值的差價 。
三、解讀機關、解讀人及聯系方式
解讀機關:永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聯系電話:87170266(區號 05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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