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大學生就業政策 煙臺未就業大學生低保標準

煙臺市大學生就業政策 煙臺未就業大學生低保標準

根據我市今年修訂的《煙臺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實施細則》,申請低保的條件為:戶籍所在地常住城市戶口;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標準;實際生活水平低于當地城市低保標準 。三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 。如果家中有未就業的大學畢業生家庭符合上述條件,自然可以申請 。另外,符合條件的往屆未就業大學生家庭也可申請 。【煙臺市大學生就業政策 煙臺未就業大學生低保標準】

目前,我市五區(芝罘、萊山、牟平、福山、開發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為260元 。其他縣市標準為200元至220元 。符合條件的未就業的大學生家庭可到入學前原籍所在地采取個人申請、社區居委會(村)審查、街道辦事處(鄉鎮)審核、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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