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職工養老金領取標準多少年 珠海職工養老金領取標準多少


珠海職工養老金領取標準多少?
計發辦法如下:基本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加發+地方養老金+繳費年限津貼
 ?。?)基礎養老金計算公式:基礎養老金=(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a+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2×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 , 下同)×1%
公式說明如下:
①平均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指數×視同繳費月數+實際繳費指數之和)÷(視同繳費月數+實際繳費月數)【珠海職工養老金領取標準多少年 珠海職工養老金領取標準多少】

②本人指數化月平均繳費工資=全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本人平均繳費指數
③當平均繳費指數低于0.6時, a=本人平均繳費指數÷0.6;當平均繳費指數高于或等于0.6時, a=1 。
 ?。?)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算公式:個人賬戶養老金=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時個人賬戶儲存額÷個人賬戶計發月數(如50歲計發月數為195;55歲為170;60歲為139) 。個人賬戶儲存額領取完畢后,由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統籌基金繼續支付 。
 ?。?)過渡性養老金計發對象及計算公式

①計發對象為具有視同繳費權益并建立了視同繳費賬戶的下列參保人: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7月1日以后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前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2006年7月1日后符合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 。
②計算公式:過渡性養老金=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計發月數(120或個人賬戶計發月數)
不同類型的參保人對應不同計發月數:

A.1998年6月30日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以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時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120;
B.1998年7月1日后參加基本養老保險,2006年6月30日前已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 , 以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120;2006年7月1日后開始具有按國家規定的視同繳費年限的,以本人視同繳費賬戶總額除以個人賬戶計發月數 。
 ?。?)過渡性養老金加發
按照《關于改革完善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基本養老金計發辦法的通知》(粵勞社電〔2009〕32號)第二條和第三條的規定:“2009年1月1日后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企業退休人員,從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之月起 , 按月加發過渡性養老金”,“全省22個統籌區(含省直)統一按每人每月加發100元的標準執行” 。
 ?。?)地方養老金
地方養老金月標準= (所在市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全省2005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 2 ×本人2006年6月30日前繳費年限
由于我市2005年度的月平均工資為1820元,低于當時廣東省的1997元 , 因而我市參保人員地方養老金為0 。
如有從本省轉入地方養老金的,地方養老金月標準=實賬轉入的地方養老金總額÷120 , 發完即止 。
 ?。?)繳費年限津貼
累計繳費年限每滿一年計發4元,不滿一年不計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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