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西海岸新區2023年第一批產權型人才住房項目配售相關責任


相關責任
(一)人才住房申請采取誠信申報方式,申請人和用人單位須如實提供申請材料,填報申請信息,并對提供材料和所填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承諾 。資格審核貫穿人才住房配售全過程 , 對弄虛作假騙取配售資格的個人,一經核實取消其分配資格,收回人才住房,5 年內不得再次申請人才住房 , 并記入信用記錄,納入國家和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臺管理 。對出具虛假證明的單位 , 納入人才住房政策失信單位名單,并由主管部門或移交相關部門依法追究單位領導和相關工作人員的責任 。


(二)不動產登記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房地產登記 , 應在不動產權證書上注明“人才住房” , 以及購買標準內面積、購買價格、上市交易等內容 。

(三)產權型人才住房自房地產登記之日 5 年內,不得上市交易;超過 5 年但不滿 10 年需要上市交易的,上市交易時,應當將購房時以限定價格購買的部分面積,按照成交價格與購買時限定價格差價的 50%,向政府繳納土地收益等價款;超過 10 年上市的,不需補交土地增值等收益 。
(四)青島西海岸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青島西海岸新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登記、審核、配售的合法機構,本次配售所有人才住房申請須通過青島市人才住房信息管理系統進行,請各類人才不要通過中介機構申請,避免上當受騙 。
(五)監督電話
【青島西海岸新區2023年第一批產權型人才住房項目配售相關責任】1.人才資格監督電話:68979351;
2.房屋配售監督電話:86988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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