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和平區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如何申請登記入學?


按照市教委“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依照教育部相關工作要求和指導意見,結合實際,研究制定本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方案”的要求,根據和平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小學招生工作的實施方案,其中對于和平區戶籍但“人戶分離”的適齡兒童,有兩種情況:

一是適齡兒童的戶籍和合法固定居所均在本區,但因地址不一致等原因,不符合“人戶統一”入學條件的情況,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天津市和平區戶籍人戶分離適齡兒童如何申請登記入學?】二是適齡兒童戶籍為拆遷空掛戶口、賣房空掛戶口、集體戶口等情況 , 無法提供本區合法固定居所證明的,需將戶口遷至實際居住地入學 。若適齡兒童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在津均無房產,需提供房管部門開具的父母、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天津市無房證明”,核實后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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