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公寓租房 江門安居房租金+租期


租金與租賃管理
一、配租房源以上傳“青年安居”平臺房源為準,對符合條件的采取先申請先得的原則 。
二、自租賃期限生效之日起,租賃期限為一年,期滿自動退出房源 。逾期未退出的,將按同地段房屋市場價基準租金2倍計收并由江門市市區公房管理中心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有意向租住公租房(不含本青年安居房源)的,可咨詢當地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 。

三、申請人簽訂青年安居住房租賃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個月免收租金,第二個月起租金根據《江門市區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定價方案》規定的同地段房屋市場價基準租金標準50%計收 。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 , 可在申請次月起全免租金,直到初次簽訂的租賃合同到期止 。


(一)畢業2年內的全日制碩士和本科(含國、境外)畢業生[本地戶籍申請人畢業后累計待業時間(以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準)不超過12個月] 。
(二)初次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作為持證人領取營業執照,連續經營6個月并按規定納稅) 。
(三)按規定入戶并累計繳納社會保險費滿3個月 。
四、申請人在入住青年安居住房后,按以下標準繳交相關費用:
(一)青年安居住房月租金 = 基準租金×計收比例50%
【江門公寓租房 江門安居房租金+租期】(二)物業服務費標準參照保障房標準計收、停車場收費標準參照保障房市場租金標準計收、電梯用電等費用分攤另行計收 。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