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資助申請指南


一、申請條件
經國家、省科技主管部門認定(或立項)的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省科技主管部門認定的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及省、市科技主管部門認定(或立項)的院士工作站等高水平科研平臺 。
二、提交材料
1.江門市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資助申請表;
2.營業執照(企業提供)或機構法人證書(非企業提供)和年審證明的復印件;
3.財務報告 , 申請資助經費超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須提交年度審計報告 。
三、受理機構(部門)
江門市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資助申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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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待遇標準
1.對通過國家科學技術部認定(或立項)的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一次性給予依托單位50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
2.對通過廣東省科學技術廳認定(或立項)的技術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院士工作站,分別一次性給予依托單位200萬元、200萬元、200萬元、50萬元、5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
3.對通過江門市科學技術局認定的院士工作站 , 一次性給予依托單位20萬元建設經費資助 。
五、發放方式
以“后補助”的方式一次性發放給申請人 。
六、管理要求
1.本補貼自2019年2月18日起執行 。
2.資助資金使用方向為:研發投入、科技檢測、咨詢培訓、科技交流、人才引進、科研儀器設備配套、成果孵化等 , 不能用于基建 。
3.依托單位在資金使用完結后兩個月內提交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情況報告和資助資金使用報告,資助經費超100萬元(含100萬元)的須提供專項審計報告 。
【江門市高水平科研平臺建設資助申請指南】4.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使用有調整的需報請市科技局審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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