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門市引進人才 江門人才引進落戶手續


人才引進落戶江門辦理流程
網上平臺:江門公安邑微警微信公眾平臺
鏈接:http://ywj.jmga.gov.cn/ywj2/home(手機微信中打開)
【江門市引進人才 江門人才引進落戶手續】辦理流程及時限
1、申請人在微信戶政業務平臺“市外遷入學歷型人員入戶”提出申請 。根據系統提示填報信息 , 參照樣張拍照并上傳申請材料圖片,留意江門公安邑微警微信公眾號推送的信息,補正材料、辦結通知等都將通過微信公眾號推送 , 也可進入戶政業務平臺的“審批進度查詢”進行查閱 。

2、公安機關對申請人申報信息吸申請材料進行網上初審核 。符合條件且材料齊全的,則進入審批流程, 15個工作日出具審批結果(轉入調查程序的除外) , 反饋到微信端 。符合條件但材料不齊全的,則通過微信消息告知申請人進行補正材料,補齊后再重新起算工作日 。(調查階段需申請

人配合的 , 將會電話通知 , 請保持通訊暢通) 。不符合條件的,則會以微信消息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業務終止 。請及時在“江門公安邑微警”公眾號進行查詢(所需相關材料請查看材料清單)
3、審批通過后,申請人根據收到的提示信息,須在30日內攜帶所有上傳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相片回執、第二代身份證標準照片兩張等材料,到指定的服務中心現場力結 。核驗通過的,廣東省內戶籍居民當場辦理落戶(廣 東省內居民已實施戶籍遷移一站式辦理,核驗通過的 , 免簽發《準予遷入證明》,申請人不需要返回戶籍地辦理戶口遷出 , 暫不符合省內-站式業務除外) 。非擴東省內戶籍居民憑公安機關核發的《準予遷入證明》在有效期內回戶口所在地辦理戶口遷出 , 領取《戶口遷移證》后返回服務中心落戶(所需復印格式請查看復印格式清單) 。提供《新增戶內成員聲明書》、《同意立戶聲明書》、《未成年子女姓名更同意書》、《未成年子女增曾用名同意書》、 《新增人口民族成份確認書》,須雙方到辦結現場簽字確認 。上傳材料屬本人持有證件證明的收取復印件交并核驗原件,專為本次申請業務出具的證明材料收取原件 。如屬外文證件,需提供公證機構出具的翻譯公證,不動產信息查詢結果一個月內有效(憑身份證在各服務中心或江門]行政服務中心的“僑都之窗”自助終端機可自行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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