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條件 中山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


中山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
根據《中山市戶口遷入暫行規定》
在中山市最近連續參保滿1年且有自有住房,或沒有自有住房但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并在中山市最近連續參保滿3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含已成年但在校就讀未婚的學生)、父母,可申請落戶中山 。

有自有住房的 , 戶口登記在自有住房;沒有自有住房的,戶口登記在參保地屬地居委會集體戶 。
兩種情況
一、有房產:
1、在中山市連續辦理1年社保+自有住房(房產證上面必須要有自己的名字)
2.在中山連續參加社會保險滿1年并有自有住房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申請落戶中山,戶口登記在自有住房;
二、沒有房產
【中山市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條件 中山穩定居住就業入戶條件】連續參保滿3年 , 在本市有固定住所(要有居住證明),或者也可以選擇人才入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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