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單位公積金轉為靈活就業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怎么算?


從建制單位繳存職工(含個人自愿繳存者)轉為靈活就業繳存人的,如果在建制單位繳存期間繳存發生過中斷,需滿足什么條件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貸款額度又怎么計算呢?
從建制單位繳存職工(含個人自愿繳存者)轉為靈活就業繳存人的,即使在建制單位繳存期間繳存發生過中斷,只要合并接續繳存時間不少于12個月就符合公積金貸款申請條件,貸款額度按建制單位繳存和靈活繳存各自的貸款規則分別計算后加總,繳存人在建制單位繳存期間繳存的所有公積金都將納入貸款額度計算 。


舉個例子:王某原在甲單位繳存了兩年的公積金 , 后因辭職無工作停繳了一年公積金,2020年11月找到工作后又在乙單位連續繳存公積金到2021年8月(連續繳存了10個月),王某2021年9月因辭職后選擇自主創業,王某于2021年9月參加靈活繳存并繳存了一筆公積金,2021年10月王某準備買房 , 這時王某就具備了申請公積金貸款的條件(因為王某在乙單位連續繳存了10個月,停繳后馬上接續參加靈活繳存,靈活繳存了2個月,合并接續繳存時間已達到12個月)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在計算貸款額度時,王某原在甲單位繳存的公積金和繳存時間都將一并納入額度計算 , 這也充分體現了繳存貢獻和貸款權益精準匹配的精神 。

Q:既然原個人自愿繳存公積金可以轉移到靈活繳存賬戶,那么如果現在要貸款 , 之前以個人身份繳存公積金的時間,算在12個月里嗎?
【成都單位公積金轉為靈活就業公積金的貸款額度怎么算?】只要原來的個人自愿繳存和靈活繳存是接續的,那么在合并繳存時間不少于12個月的情況下,是可以一起算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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